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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第三季度食品抽检委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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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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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第三季度食品抽检委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泰市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第三季度食品抽检委托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10-24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00074

标段编号:一标段:XT-ZC-******-01-01

二标段:XT-ZC-******-01-02

项目名称:新泰市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第三季度食品抽检委托项目

预算金额:88.80万元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项目名称

数量

项目简要概述

本包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1

新泰市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第三季度食品抽检委托项目

1

2024年第三季度食品抽检740批次

44.40万元

2

新泰市检验检测中心2024年第三季度食品抽检委托项目

1

2024年第三季度食品抽检740批次

44.40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须具有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食品检测机构计量认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检测机构考核合格的证书(CATL)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满足本项目食品抽检所需测试项目的检测能力。3.2具有独立的食品实验室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并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提供优质服务;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具体资格要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09  29  0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10  11  17 时 00 分,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开评标。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538-******,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 年 10  24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 年 10  24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逾期递交的投 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 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下载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 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 (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 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是,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 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8-******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学亮,联系方式:0538-******

5、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称:新泰市检验检测中心

址:新泰市滨河大道512号

联系人:秦科长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址:新泰市明珠路青云小镇一期商铺东首

人:曹经理

话:******

电子邮件: ****** @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经理

电话:******

 

附件:
B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招标文件一册******4
B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附件:招标文件.pdf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招标文件一册******5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附件: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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