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期限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3 月18 日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DGP************00002
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编号:XT-ZC-20250225-01
项目名称: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万元
最高限价:45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
A | 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 1 |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服务 | 45.00 |
合同履行期限:60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和经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5日9时00分至2024年3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磋商文件。
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方式:网上下载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3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5年3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中的技术服务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8-******。
5、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38-******
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招标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街道向阳路42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青春创业园振兴街中段路南3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先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