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水产业发展中心本级
2025年02(至)03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东平县水产业发展中心本级
2025年
02(至)03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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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2025年度东平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一般转移支付资金)
1、采购标的名称:2025年度东平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一般转移支付资金)。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2025年度东平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一般转移支付资金)。
3、采购标的数量:1宗。4、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交付或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7、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00
否
2025年03月
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2
2025年度东平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中央资金)
1、采购标的名称:2025年度东平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中央资金)。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2025年度东平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中央资金)。
3、采购标的数量:1宗。4、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交付或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7、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30
是
2025年03月
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东平县水产业发展中心本级
2025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