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规划及遥感基础资料等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资料整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新泰市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规划及遥感基础资料等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资料整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山东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sdgp2017/site/index.jsp)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14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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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SDGP************00027 |
项目名称:新泰市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规划及遥感基础资料等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资料整理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55.0万元 |
最高限价:无 |
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新泰市公园体系规划、生物多样性规划及遥感基础资料等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资料整理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5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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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各项成果资料。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同时具有城市规划编制、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3.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4年5月30日8时30分至2024年6月6日0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山东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sdgp2017/site/index.jsp)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 |
3.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请各供应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招标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 点: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注: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报价、网上评审。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若因供应商操作导致的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报价资格,后果自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
五、开启: |
1.开启时间:2024年6月14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开启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类“多轮报价”功能,供应商在进行二轮报价时参照交易平台网上“多轮报价”功能操作说明。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是,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8-******。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范青洁,联系方式:0538-******。5、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服务中心本级 |
******服务中心本级)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街道平阳社区号108号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