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柴汶河流域水体水质水生态调查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00081 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编号:XT-ZC-******-01 项目名称:新泰市柴汶河流域水体水质水生态调查评估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2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9.29万元; 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特定公共服务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一款“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 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 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 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 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 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 1 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山东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sdgp2017/site/index.jsp)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价、网上不见面磋商、网上评审。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538-******,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请各供应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招标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报价、网上评审。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若因供应商操作导致的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报价资格,后果自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类“多轮报价”功能,供应商在进行二轮报价时参照交易平台网上“多轮报价”功能操作说明。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线上异议(质疑)。 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焱 联系方式:0538-****** 5、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 地址:新泰市东周路205号 电话:0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地址:新泰市银河路******银行四楼) 联系方式: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焱 电话:0538-****** |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招标文件一册******5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招标文件二册******6